职务侵占罪的事宜可以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所谓职务侵占罪,即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
非法占有,并且该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一旦构成此项罪行,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
对于
数额较大的起点,
量刑起点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浮动。
若数额达到了巨大的起点,则量刑起点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浮动。
在一般的情况下,职务侵占罪应由
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构
管辖,而犯罪行为发生地往往就是
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公司所在地。
职务侵占罪的
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根据法律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后,将不再予以追究: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若二十年后仍认为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