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
工伤鉴定能否被推翻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
如用人单位或者
工伤职工及其
直系亲属对于经过
行政复议程序后已产生
法律效力的复议结果表示不服,其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法定工作日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二、通常情况下,若一方
当事人自行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的工伤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则持有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的
证据,并提出
重新鉴定的请求,那么法院将予以批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