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个人债务问题而面临
诉讼时,经过双方调解,有可能争取到免除利息支付,仅需逐期偿付本金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贷款关系属于
民法范畴内的
法律关系,而由此引发的纷争也自然归属于民事领域的争议范围之内。
针对
债务人在短期内无法全额清偿
债务的情况,出借方有权与之进行友好协商,并在取得出借方同意的前提下,分阶段地偿还债务。
然而,若依据已生效的法律裁决书,债务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
债权人便可依法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前向
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