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律规定,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关系一旦确立,便应在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且该期限不得超出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
然而,若在一个月之后仍未签署劳动合同,将被视为
违法行为。
关于建立
劳动关系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应由劳资双方进行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
合同文本必须是
一式两份,分别由劳资双方妥善保管。
如果雇主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向雇主要求支付相应的
双倍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上限通常为11个月。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