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与他方因产品责任产生纷争之际,通常情况下可视为构成
侵权行为。
一般来说,产品责任引发的
纠纷可归类为侵害
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范畴。
然而,如果因产品责任而使受害者遭受身体伤害,便可归入对人身权利造成侵犯的侵权行为
类别之中,这时,既涉及到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包含了人身权利被侵占的情况。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