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我们需明确农村
违法建筑可能遭受强行拆除之命运。
城乡规划主管机构应对其作出严格限期拆除的决议,若相关
当事人逾期未对该决议提起任何异议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
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
行政诉讼,则有关行政机构应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公告并依法完成强制拆除的任务。
其次,面对非法侵害的威胁,我们应以正式
书面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同时妥善保存好送达回执以便日后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