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涉及到借款事项时,通常会采用签署
借款协议或借据来加以确认。
举个例子来说,借据就是
借款人正式向出借方提交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书面借款凭证,其作用在于能够明确双方之间已经合法地建立了
借款合同关系。
而另一方面,
欠条则更多地被用于描述双方在以往经济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结算记录,以此作为重要的交易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借据和欠条在时效性上存在显著差异。
这一点直接影响到了我们追索借款或者欠款的时间限制。
如果在借款协议或者借据中并未对还款期限做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欠条的有效
诉讼期仅为三年;
然而,借据的有效诉讼期却可以长达二十年之久。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