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补偿费用(亦称房产重置费用)是为了补偿在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这个费用会根据被
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计算
补偿金。
2、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针对那些因为拆迁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这个费用会根据他们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类,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