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
离婚程序中,夫妻之间可先行领取
离婚证书,继而对各类财产进行详细划分和分配。
倘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便可先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待婚姻关系解除后再进一步商讨
财产分割事宜,或者向司法机构提起相关
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明确财产分割方式。
在此情况下,即便在
离婚之时未曾对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仍可随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且此类请求并不受
诉讼时效的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