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夫妻中的某一方擅自将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私自转移,那么他/她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然而,对于遭受的
财产损失,却有可能得到相应的
赔偿。
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夫妻中任意一方若出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目的而擅自转移
共有财产,这无疑构成了
违法行为。
当这种情况导致另一方在财产方面承受损失时,合法的配偶便享有向
侵权人追偿损失的法定权利。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