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彩礼的金额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将其视为基于婚姻目的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
赠予款项,故此款应归属于女方家庭。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一方因遭受
人身伤害所得到的相应
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
赠与协议明确指定仅归属某一方的财产等,这些都可被认定为
个人财产。
至于
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
返还彩礼,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会涉及到这一问题:
首先,如果双方并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即使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并未共同生活过;
再者,若婚前支付彩礼导致支付方经济状况陷入困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法律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