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租赁期间,续租并不意味着必须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
然而,若
承租方有意愿延长租赁期,建议其与出租方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租赁合同。
这主要是因为,若承租方未能与出租方达成新的
租赁协议,原先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将自动变更为不定期。
在此情况下,无论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均有权随时解除现有的租赁合同。
《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
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
期限届满,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