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上所列明的具体生效时间,一般的习惯做法是必须落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出示后的前30天,前提条件是双方并没有其他特殊约定。
通常情况下,作为
劳动者权益的维护者,我们应当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然而,对于用人单位出于无过失原因考虑将
劳动者辞退的情况,也应依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是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的
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