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拖欠款项总额达到五万元或以上,且
逾期时间已超过三个月,那么该持卡人有可能面临被指控并入狱的风险。
在此情况下,只要发卡行在持卡人逾期超过三个月后,对其进行过至少两次有效的
催收行为,而持卡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可视为恶意透支行为。
此时,发卡行将有权向逾期持卡人提
起诉讼,一旦
诉讼程序启动,法院将会依据逾期情节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欠款五万元已经达到了
信用卡欺诈罪的
定罪标准,但如果欠款金额低于五万元,则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