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持有一张
欠条而无任何转账记录,倘若对方矢口否认,极有可能致使该欠条丧失其有效性。
尤其是当借贷金额庞大之时,众多
债权人往往难以追索到应有的款项。
原因在于,仅凭借一纸
借条,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借款协议仅在出借方实际提供借款资金后方可正式生效,因此,仅凭一张借条来证明
借贷关系的成立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亦需要有真实可信的借款交付
证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