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住宅搬迁
赔偿的基准政策如下所示:
首先是货币赔偿方式,即将与被征用房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作为依据,进行相应的赔偿;
其次是
产权调换方法,基本内容是在异地或原地上重建房屋后,与被
征收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最后则是混合型补偿形式,指的是既给予货币赔偿,同时也会进行
产权置换的做法。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