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法行为的认定及
处理方式。
作为普通民众,我们并无执行法律的权力,因此当遇到相关问题时,务必寻求具有执法权限的政府机关协助解决。
比如,向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住建委进行投诉举报,由其依法行使执法权,对违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动;
2.
违章建筑的概念及其特征。
所谓“违建”,即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而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这类建筑通常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容易侵犯安全通道,非法
占用耕地等资源,进而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的利用效率,同时也会破坏生态环境平衡;
3.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分析。
不少违规搭建的建筑隐藏于合法建筑群之中,不易被察觉。
这些违章建筑不仅给社会带来了诸多潜在风险,而且也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