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拆迁子女
财产分配规定,我们遵循的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拆迁
安置房将充分受益于土地划拨以及规划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
然而,由于拆迁安置房涉及到的政策问题较为复杂且敏感,不同地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
实践过程中,部分拆迁单位为加快拆迁进程,在贯彻落实政策时可能存在尺度不一的现象。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不仅需要关注该地区拆迁的整体情况,还需结合个案的具体规定,力求实现公平合理的
财产分割。
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保持平等;
其次,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
再次,如果继承人同时满足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条件,那么他们在遗产分配中理应得到更多的照顾;
最后,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抚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享有优先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获得更多的份额,这种优先权并非强制性的。
此外,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应该不分或少分。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