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当
行为人受到公安机关
传唤时,最长的
留置期限为24小时;
而对于被公安机关
拘役的人员,其所能承受的最长拘禁期通常设定为6个月。
关于违反
治安管理的行为者,公安机关在实施传唤之后应立即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取证工作,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8小时;
如果事件的情节较为复杂且依据现行法律可能会导致
行政拘留处罚的,那么询问查证的时间也不能超出24小时的范围。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
逮捕、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