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议贫困户和低收入者遵循''先保障,再救助''的原则进行操作。
首先根据他们参与的
医疗保险类别来报销费用,剩余的部分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换句话说,就是再次进行报销,这次的比例是60%。
这些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选择参与了''老年人''或者是没有工作的居民
医保,住院报销的原始额度都是60%;
因此,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最终的报销比例将达到84%。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