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慎将
欠条遗失,仍有机会通过其他相关
证据索回欠款。
在实践中,依据“谁主张,
谁举证”之法律原则,原告需在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提供以下必需材料:
1.原告的合法
身份证明文件;
2.用以支持其
诉讼请求的关键性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据、欠条等)、货物接收与发送凭证以及往来信件等。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