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驾驶过程中因
无证驾驶而被监控设备所记录,相关后续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扣押,同时向驾驶员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驾照。
其次,交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
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最后,交管部门还将根据具体情况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对
违法行为人实施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您是在未获得
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还是在机动车驾驶证已被
吊销或
暂扣期间仍继续
驾驶机动车,都将被视为无证驾驶,并可能面临最高十五天的拘留处罚。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