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
当车辆事故在道路上发生,尚未导致
人员伤亡时,若
当事人对于事实以及事件起因均无疑虑,可立即撤离现场并恢复交通秩序,双方自行商讨并解决
损害赔偿问题;
但若未能及时撤离现场,则应当立即向执行勤务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仅仅造成了轻微的
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晰明确的情况下,当事人应首先撤离现场,然后再进行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