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正式
离婚手续之后,对于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首先应明确其性质为
夫妻共有财产还是
个人财产。
如某项财产被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在
离婚过程中,该部分财产将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反之,如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在
离婚协议中需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何对其进行分割,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并由县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保护子女利益与维护无完全责任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此类财产做出最终符合实际情况的判决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