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争议产生之际,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劳动者有权提交调解请求至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经调解之后,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期一年,自劳动者已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时起计。
若劳动者对仲裁裁决表示不满,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