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
土地确权方面的
纠纷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确权工作主要针对以家庭为单位的
承包地以及其他类型的
承包土地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对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的办理流程,我们有以下详细步骤:
首先,需有序展开广泛宣传与有关业务的系统性培训,同时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并选定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
其次,对
承包方代表、承包
经营权共有人等关键信息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接下来,依据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精确的测绘图编码,并进行实地测量公示确认,进一步完善
承包合同;
然后,由村镇负责将所有登记所需文件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核,编制精细程度极高的登记簿,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请求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进行公示;
最后,镇、村两级应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重要档案,县级则应逐户建立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同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此外,还需要开展严格的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关注经费拨付是否及时、合同证书是否发放到每家每户、测绘面积是否精准无误、档案是否齐全且规范。
《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