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过滥用虚拟交易平台中的系统漏洞进行资金提现并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已被视为涉及到
犯罪行为,且可能触犯
盗窃罪。
对于盗窃案件的判罚标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指出:
若盗窃公共或
私人财产,达到一
定金额,或者实施了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持械盗窃、
扒窃等恶劣手段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一定数量
罚金;
如果盗窃
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
违法行为,则将面临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
而对于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其
个人财产。
此外,第二百六十五条也对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接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或者明知是非法接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仍予以使用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和判罚标准,即按照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