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典规定,透支人民币伍仟元(含)人以上即可被认定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
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标准,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而当其恶意透支额度达到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时,将被视为
数额较大的
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厉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若其恶意透支金额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则将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面临的
刑罚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