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配偶不幸离世,在
公积金方面需要满足以下提取条件:
首先,需提供夫妻两人的
身份证件、户籍证明资料以及婚姻证书的原始文件及其印影副本。
其次,应提交已故配偶的
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比如对账本或是联名卡)的原版及复印版本;
此外,还需提供经过所在公司审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