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增强借据的法律约束力,务必使之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应明确载明
借款人及
出借人的合法全称;
其次,借款的具体额度需分别以大小写形式呈现;
再次,详细阐述还款的方式以及还款的确切日期,其中必须涵盖借款的
起始时间及其期限;
此外,须明确约定借款所涉的利息费用,并注明相关
当事人在其中所同意的利率标准;
接着,要对可能出现违约情况下所需承担的责任予以提示;
最后,应有借款人为达成此笔
借款协议而亲自签字、盖章或者亲笔书写的确认。
同时,借据的制定也应遵循以下几项
基本原则:
第一,参与签署借据的行为主体应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该行为应为
行为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第三,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背离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