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主
合同无效导致
保证合同亦无效之情形下,保
证人所应负担之
民事责任,需依据各方
当事人过失之程度及具体情形进行考量与区分。
具体而言:
1)若主合同无效系由
债权人自身原因所致,则保证人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2)若主合同无效系由于
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均存在过失所引发,则需根据保证人在此过程中所负责任之大小来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若保证人在主合同无效中确有过失,则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保证人并未存在过失行为,则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民事责任。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