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属于
非法行为。
工程转包是一种建设工程
承包人将其所承揽的
建设工程直接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方式,在此过程中,原来的工程承包人将不再参与项目管理和决策,而由接手方实际上作为新的工程承包者来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转包这种情况很可能导致不具备必要资质的承包商进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从而引发
工程质量下降以及建设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
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
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