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企业未能按时发放薪资,
当事人可以无条件地立刻
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现行
法规,倘若用人单位无法如期、足额向员工支付薪酬,则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单位的
劳动关系,并且无需事先通知单位至少三十日。
因此,当企业存在
拖欠工资行为时,员工享有充分的自主权,随时有权终止与其之间的
雇佣关系,而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许可或批准。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