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
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物学母亲以及父亲的身份;
其次,应当坚决禁止并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侵害、污蔑或歧视未满法定成年年龄的非婚生子女的行为;
再次,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有责任且必须承担起对其子女的
抚养与教育义务,直到该子女能够独立自主地生活为止;
最后,还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