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
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便会被判处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中明确规定:
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达到
数额较大的标准,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
罚金;
而达到了
数额巨大或附加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至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附带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