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范设定,对于涉嫌犯有
盗窃行为的
违法分子,可予以最长五天至最短十天的
拘留处罚,同时还可附加处以最高五百元最低五百元的罚款;
若
情节严重者,则应处以最长十天至最短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附加处以最高一千元最低一千元的罚款。
在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罚款处罚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原则;
所收取的罚款必须全额上缴国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