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当事人可以依据不同情况选择
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三种重要情况:
首先,当申请人向劳工
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遭到后者在五日之内未予受理时,他们有权直接向相关法院提起
诉讼;
其次,对于劳工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不受理决定,申请人同样拥有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的权利;
最后,若接到的
仲裁裁决结果不满足申请人预期,他们亦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上诉或向上一级法院请求撤销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