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传票得以成功送达至被告手中,而被告未出席庭审,那么法院便可根据情况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当然,如若传票无法顺利送达,法院亦可在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之后,继续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值得强调的是,无论被告是否出席庭审,其
缺席判决均具有
法律效力。
对于欠下的
债务,应当予以清偿。
当
债务人暂无能力全额还债时,根据
债权人的意愿或经过人
民法院的裁定批准,该债务人可分批次地偿还应付款项。
倘若债务人具备还款能力却仍然拒绝返还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强制性判决,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