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机动车驾驶执照并未列为法定的车辆所有权转移所需材料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个人尚不具备驾照资格,也能够完成
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手续。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并无明确规定要求拥有车辆的公民必须持有驾驶证。
然而,当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应自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至机动车
管辖地车辆管理所进行
过户登记。
在此过程中,仅需提交车辆并进行检验,便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
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