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类合同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性。
具体来说,
借款合同系指
借款人与贷款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在规定期限内借款人需还本付息的协议文件;
而贷款合同则是金融机构作为贷方,接受借款人的书面申请后向其发
放贷款的书面文件。
贷款合同的订立通常需要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财物状况及
个人信用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显示出其还款能力,同时受到社会公众的信用评级情况约束。
相比之下,借款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确应通过友好磋商达成明确共识后方能生效。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