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签署
认罪认罚书之后是否能够获得
免予起诉的待遇以及这种情况下是否会留下
案底记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罪行的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被告人是否自愿承认其所犯下的罪行或者接受惩罚,而是在于实际行为是否触及了法律红线。
所以,即使被告人选择自愿承担责任并愿意接受惩罚,一旦其被判定为
犯罪行为,那么他仍然需要面对案底记录的存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满足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
侦查机关应在十日内做出决定。
因此,虽然
认罪认罚不
起诉可以依法从轻处理,但是案底记录依然会存在。
《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
犯罪事实,愿意接受
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