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共有财产的划分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实现:
协商分隔和
诉讼分隔等多种方式。
从法律角度出发,关于共有物的问题,各共有人有权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适当的分隔方式;
若经过充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也可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请求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隔。
同时,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具有分割的可能性并且不会因为分割而导致其价值受损,那么就应该对实物进行实际的分割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