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案件中,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告人是无需面临牢狱之灾的。
只需遵循生效判决中所规定的义务与要求加以实行便可。
然而,假如民事争议部分上升至
刑事层面,那么此
行为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力。
对于已经确立法律效应的民事
判决和裁定,相关
当事人务必自觉履行。
若其中一方出现拖延或不予执行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亦或是由审判员将
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处理。
倘若
被执行人具备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且
情节严重者,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
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