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集体土地征收的
责任主体,通常由国家承担。
在经过严谨且合理的规划及审核程序后,若判定某乡村的
集体土地需要实施征收,则将由国家基于
公共利益所必须的理由来推动征收过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被征用土地的原使用者毫无补偿。
实际上,国家会给予相应的经济上的补偿,并且在评估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支付。
2、对于农村房屋的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而言,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
拆迁补偿费用,大致按照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及其折旧程度划分为若干档次,然后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主要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环境而产生的不便之处,具体来说就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适当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的金额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确定。
其中,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其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档次,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它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困难,具体来说就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适当的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用,它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
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总之,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个项目的具体标准,都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最终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