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情况下,雇主会选择以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来支付员工薪资;
然而,对于
非全日制用工而言,其
劳动报酬的结算和支付周期不应超过15天。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即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导方式,
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时间通常不会超过4小时/天,同时他们的每周累计工作时长也不得超过24小时的一种灵活就业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