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六级伤残的
赔偿事宜如下所述:
首先,您将获得来自
工伤保险基金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笔款项按照
伤残等级进行发放,其中六级伤残的标准为16个月的个人
工资。
其次,如果您能够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会为您安排适当的岗位。
若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用人单位则需每月向您发放
伤残津贴,其标准为六级伤残的60%,即您个人工资的60%。
此外,
医疗费用将根据医院开具的相关费用单据进行结算。
最后,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的五至
十级伤残的工伤员工,用人单位需要以解除劳动关系时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向他们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