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宅基地拆迁的相关事宜,主要是依据户口人数与
产权总面积进行理赔。
其中,
土地补偿费用归属集体所有,须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公平分配。
对于在宅基地拆迁过程中未登记户口的人员,应当视为其不享有该社区村民资格,故无法享受到该社区村民所能获得的
拆迁待遇。
此外,宅基地拆迁还需对住宅费用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则需参照当地的相关
法规。
在征收土地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为被
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需要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公布。
至于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其计算方式是按照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而周转补偿费,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房或自寻临时住处所带来的不便,其计算方式是按照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确定。
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