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承继的
宅基地被征收时,应依据原始用途展开相应的补偿工作:
首先是
土地补偿费用,其额度大概在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农业产值的六倍至十倍之间;
其次是
安置补助费用,其金额大约在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农业产值的四倍至六倍之间;
最后是二者之和不能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此外,青苗补偿费用及其他地面附属物补偿费用则需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
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