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拆迁资产补偿部分,其中涵盖了对于那些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及其上面附属之物所进行的补偿;
同时也包括那些由于拆迁行为确实产生了损失的机器设备所带来的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方面,主要措施包含了搬迁前期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在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与修复费用,还有物资的拆卸、包装以及运输等费用;
此外,还涉及到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
三、基于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这部分内容包括了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