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房
产权利的几个重要提示如下:
首先,需要及时采取取证措施,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
其次,请勿因情绪紧张或慌乱而轻易签署空白协议,因为这可能会给您带来严重后果;
再者,千万别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不签字,房产便无法被拆除,实际上在合法的征迁程序中,通常都会设定严格的流程规范,而每个流程环节都配备相应的救济渠道可供选择。
然而,如果错过了这个救济机会,征迁方将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
强制执行,而这些由法院下达的司法强制执行指令则是完全合法且具有
法律效力的,绝不意味着您的房产不能被依法拆除。
最后,也请勿误以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时间有规定期限这一说法,事实上,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
诉讼权是无限期的,直到争议得到圆满解决为止。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